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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同学:
根据《航空工程学院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》规定和要求,现将转专业、复学、定向生等名单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为三天(即9月13日—9月15日),在公示期间,欢迎组织和个人通过公示电话反映情况。
公示电话:24092401 24092403
联系人: 左朋涛 彭志广
航空工程学院分流工作小组
2021年9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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