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
职工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(慰问金)
事项类别
人事服务类
服务依据
《关于执行天津市有关福利待遇政策的通知》(人事处函【2008】31号)文件
服务对象
在校教职工及退休职工
对象类别
教职工
前置条件
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
申报材料
经二级单位签字盖章的丧葬补助费申请表
表格下载
人事处网站
办事流程
教职工在人事处网站下载表格,并参照填写→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→交服务中心窗口→盖人事处业务专用章并转财务窗口报销
前置部门
所在单位
后续部门
财务处
用印情况
部门业务章
事项类型
联办件
承诺时限
2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
收费依据
受理部门
人事处
决定部门
人事处、财务处
办理窗口
师生事务服务中心2号窗口
办理时间
每周工作日上午8:00-11:50,下午13:30-16:00
咨询电话
022-24097894(窗口电话)
监督电话
022-24097899(中心统一监督电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