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
因公护照申请
事项类别
人事服务类
服务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》(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)
《5元可提现的电玩城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发【2021】46号)文件
服务对象
在校教职工
对象类别
教职工
前置条件
取得民航局国际司签发的《因公出国(境)任务批件》
申报材料
1.出国任务批件原件或彩色扫描件;
2.二寸白底彩色护照照片,须上传验证通过,打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出入境证件数字照片回执》;
3.本人身份证扫描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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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流程
1.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进行指纹和电子签字采集;
2.登录《民航护照签证系统》创建团组,填写国家信息、人员信息、团组信息;
3.提交至外交部审核;
4.申请人前往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领取护照原件
前置部门
民航局国际司
后续部门
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护照签证室
用印情况
其他
事项类型
承诺件
承诺时限
5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
根据外交部、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标准收费
收费依据
外交部、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相关要求
受理部门
国际处
决定部门
外交部
办理窗口
师生事务服务中心5号窗口
办理时间
每周二、四上午8:00-11:50,下午13:30-16:00
咨询电话
022-24097897(窗口电话)
监督电话
022-24097899(中心统一监督电话)